2020年6月19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绵阳组织召开了群文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原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虹工业园PDP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验收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运维检修部、经济技术研究所,环保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同佳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会上听取了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关于工程环境保护实施情况的汇报,验收调查单位关于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技术审评单位关于报告审评情况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审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及规模 工程建设地点在四川省绵阳市,变电站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贾家店街。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20kV变电站,主变容量2×90MVA,220kV出线2回(至丰谷、吴家)、10kV出线24回。线路工程,丰谷220kV变电站-长虹工业园变电站(现群文变电站)220kV输电线路工程全长15.634km;220kV吴家变电站至孙家湾搭接长丰线220kV输电线路工程,全长约7.1km,采用单回路架设。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工程建设规模一致。 二、工程环保审批及变动情况 2008年,绵阳市环保局对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长虹工业园PDP输变电工程进行了环评批复(绵环函〔2008〕247号)。项目建设单位为绵阳三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不涉及重大变动,项目于2008年建成投运,相关竣工验收资料遗失。 2012年,绵阳三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产转让方式将输变电设备移交给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中一台主变长期轻载,为减少运营成本,将一台90MVA主变更换为40MVA主变。 2019年,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收购长虹工业园PDP输变电设备。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本工程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建成了相关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有: 1.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电力设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运维管理。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对地高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水、气及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无常驻值守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 4.生态保护措施:施工临时占地已按占地性质进行了迹地恢复。 四、验收监测结果 本工程各测点电场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电场强度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的要求;各测点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磁感应强度不大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的要求。 本工程厂界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在环境保护目标处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调查结果 本工程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措施;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站外农肥;事故油池满足设计要求;临时占地已按占地性质进行了迹地恢复;线路架设对地高度满足规范要求,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可行。 六、验收结论 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执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有效,产生的环境影响满足相关环保限值要求,符合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本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运维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行期各项环保设施的管护,确保环境各项指标达标。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8162431623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