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成果应当公开。现将由我单位负责建设的泸州瓦窑坝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026年第2、3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进行公示。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13551668922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泸州供电公司
瓦窑坝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季报(26年第2).pdf
瓦窑坝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季报(26年第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