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规,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组织相关参加单位完成了 内江(自贡)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第一阶段)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 现依规向社会进行公示验收成果资料,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3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若有疑问或建议,请来电或来函联系。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风路二段21号 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028-68124302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2026年8月4日
内江(自贡)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第一阶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内江(自贡)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第一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内江(自贡)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第一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