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直流工程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9-11


为落实国家能源电力发展战略,推进绿色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促进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优质清洁能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同时满足粤港澳大湾区用电负荷快速增长的需要,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拟建设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直流工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后,已于2026617日进行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2698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确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现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补充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

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直流工程

(二)选址选线、建设内容

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基地送电广东直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送端±800kV换流站1座,新建受端±800kV换流站1座和新建±800kV直流线路,此外,还包括已建交直流线路的局部改造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甘肃省、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区、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10-66597747                   邮箱:sgcctgy@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6西单银座中心                    邮编:10003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庞先生                   电话:020-37123809                   邮箱:nfdwcgy@126.com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23号                                     邮编:510000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环评单位,主持编制单位,并负责青海、甘肃、陕西省境内及广东惠州—东莞段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确定的环评单位,负责四川、重庆、湖南省(市)境内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环评单位,负责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环评单位,负责广东清远—韶关段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0910.zip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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